开放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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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课题基金申请指南

生物医用高分子材料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武汉大学)


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管理办法


一.开放对象

1.国内外相关研究人员均可在项目指南范围内申请课题。

2.根据工作需要,应实验室邀请参加科研工作的研究人员可申请课题。

二.开放课题资助方向

1.药物及基因传递系统

2.疾病诊疗相关材料

3.生物材料功能化

4.合成高分子及天然高分子生物材料

5.其它生物医用相关的材料

三、基金申请程序

1.申请人根据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方向与本重点实验室的科研人员联合申请,填写《生物医用高分子材料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经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同意后,向本实验室提出申请(提交一份纸质申请、一份电子版文件)。

2.实验室对申请者提交的申请书进行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和金额。评审结束后实验室将申请结果及时通知申请人。

四、基金的使用与管理

1.实验室每项课题资助经费为2万元人民币。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

2.开放课题基金由实验室统一管理。根据财务管理规定,专款专用,由受资助人掌握使用,经费使用不得违反财务制度。课题完成后,结余经费由实验室收回。

3.基金的使用范围:

1)实验所需的化学药品费、材料费、耗材费等。

2)仪器测试费等。

3)来实验室开展本开放课题研究的交通、住宿费用。

五、课题及成果管理

1.凡由实验室资助的课题,课题结束时须向实验室提交如下材料归档:

1)研究工作总结

2)所发表的研究论文的全文

实验室在项目执行期间对课题执行及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对不执行研究计划的,有权终止资助。

4.资助课题所取得的成果,属于生物医用高分子材料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研究者所在单位。外籍客座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成果或奖励申请由双方联合申报。成果转让的获利,由双方共享,比例另行协商。申请专利发明时,按专利法及有关规定办理。

5.由实验室资助的课题所发表的论文、论著、研究报告、资料、鉴定证书以及申报成果时,须标注由武汉大学生物医用高分子材料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资助(Supported by the Opening Project of Key Laboratory of Biomedical Polymers of Ministry of Education, Wuhan University)和项目编号。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峰

联系地址:430072湖北省武汉市武汉大学化学学院生物医用高分子材料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电话:027-68754509

传真:027-68754509

电邮:bmp@whu.edu.cn



附件【生物医用高分子材料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书.doc